东方电气集团与中国光大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
7月11日,东方电气集团与中国光大集团在京签署战略合作协议。双方将积极发挥各自优势,构建互利双赢、共同发展的新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。
东方电气集团党组书记、董事长邹磊,光大集团党委书记、董事长李晓鹏共同见证了签约仪式。东方电气集团党组成员、副总经理徐鹏,原党组成员、副总经理朱元巢,光大集团党委委员、副总经理蔡允革,董事会秘书叶振勇出席了签约仪式。东方电气集团党组成员、总会计师白勇,光大集团党委委员、副总经理葛海蛟代表双方签约。
签约仪式前,双方进行友好会谈
邹磊表示,光大集团的发展战略与东方电气有诸多契合,为双方深入合作创造了机遇。近年来,东方电气按照“做优做强做大”的思路,坚持科技领先、创新驱动,在水电、火电、核电、气电、风电、太阳能、氢燃料电池、环保等领域加快自主创新,加大自主研发力度,注重发展质量,主动转型升级。光大集团和东方电气具有高度互补性,双方可加强合作,协同推进实体产业发展和金融领域合作。东方电气将进一步推动建立合作沟通机制,抓紧做好项目对接,推进相关合作取得实质性进展,不断深入推进双方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。
李晓鹏介绍了光大集团的战略优化和上半年经营情况。他表示,光大集团以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金融控股集团为目标,打造“四、三、三”工程,实施“敏捷、科技、生态”三大战略转型。光大集团与东方电气具有诸多共通之处,具备众多互补业务,合作空间广阔。今年年初,双方就产融合作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讨论,经过半年双方的共同努力,在金融和实体产业领域的合作有了新的进展。下一步,双方可在金融服务、产业基金、环保产业、新能源等领域深入推进务实合作,创新合作模式,实现共同发展。
双方还就资本、技术、市场合作,炉机电技术优化,新能源利用等问题进行了讨论。
光大集团协同发展部、生态环保事业部,光大银行、光大保险、光大银行成都分行负责人;东方电气集团办公厅、规划发展部、资产财务部、东方锅炉、财务公司相关负责人等参加了上述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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